1月22日,贛州市會昌縣一小區草坪起火引燃轎車。接到報警后,消防救援人員迅速前往處置。
消防救援人員到場后發現,小區草坪火勢猛烈,邊上的停車坪停放著七八輛汽車,其中一輛黑色轎車被引燃,車頭冒著烈焰。由于地處風口,車上火苗在風力的加持下左右飄忽,隨時有引燃其他車輛的風險。
消防救援人員立即穿戴好防護裝備,分別從左右兩側出一支水槍,對著火草坪及車輛燃燒部位噴灑泡沫和水。約10分鐘后,火勢被控制住,為防止車輛復燃,消防救援人員利用無齒鋸對車頭引擎蓋進行破拆,為車輛進一步滅火降溫。
經初步調查,此次火災為兒童在草坪上玩火,草坪著火繼而引燃車輛。所幸無人員傷亡。
消防部門提醒:為了孩子的安全,也為了他人的人身財產安全,家長們務必告誡孩子不能玩火。若是因孩子玩火引發火災,造成他人財產損失,父母作為監護人將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。
轉載自贛州:兒童草坪玩火引燃小車 消防到場處置-江西省消防救援總隊